 |
销售热线: |
0771-5667233 |
服务热线: |
0771-5636905 |
维护专线: |
0771-5667227 |
VIP热线: |
13878860929 |
VIP热线: |
15977676482 |
|
|
|
|
|
速达财务软件——货物用于偿债、利润分配等方面的会计实务 |
|
速达财务软件 财务处理方法
增值税:视同销售。对于用于偿债和作为给股东分配利润的货物,无论是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还是外购的货物,在增值税上都视同销售作销项税额处理。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企业将货物用于偿债及利润分配,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视同销售。在会计处理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将其确认为营业收入,即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因此,这种情况在所得税上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自广西速达软件,本文地址:/news/huijixuzhi/2013-05-07/1578.html
广西速达财务销售服务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 广西外经贸大厦9层901室
联系电话:0771-5667233 5636905
维护专线:0771-5667227
VIP 专线:13878860929 1597767648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