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速达软件中 委托代销和分期收款的流程控制与成本核算方式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委托代销及分期收款销售发货时,先将商品成本结转到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此时结转的成本按总仓或分仓模式根据商品发出成本计价方法计算而来的。
在实现销售或收取分期收款销售款项时,再将发出商品结转为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此时结转的成本,主流软件有两种处理方式
1、委托代销结算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结算时,严格的流程控制,一定要与原来的发货单进行关联,直接追溯到的是当时发货单的成本,这种处理不考虑结算时间成本的影响,直接进行对接,不论何时结算都是那个成本,结算前遇有退货也要与原来的发货单关联,冲减原发货成本,同一客户代销同一商品有多次发货时,每次都要引单比较不便。
2、将发出商品使用虚仓进行管理,发货时作为虚仓的收入,结算时作为虚仓的发出,统一按一定的计价方法计算结算的成本,例如虚仓使用移动加权法,这种方法在委托代销结算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结算时,使用松散的流程控制,不需引用原来的发货单,按结算单序列在虚仓计算结算的成本,这种情况结算时间不同结算的成本会不同,时间对成本的影响被消化了。
不管用方式1还是方式2,库存商品的成本最终都转到主营主业务成本,但对于某一个期间或某一客户而言,成本将会有差别,而操作的便利性也有不同。
速达产品全部使用每2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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