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客户非常多,如何迅速了解客户的信誉度、联系方式、哪个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跟踪呢?客户和供应商的地区分布情况如何?如果客户既与企业有销售业务发生也有采购业务发生该如何处理呢?客户的欠款情况如何呢?通过设置详尽的客户、供应商资料,您就可以完全掌握客户、供应商的详细情况,及时有效地管理采购、销售等业务的经营动态。
操作路径: 「系统设置」」→「往来单位资料」。
客户资料主要用来记录客户的常用信息,对于又销售企业的商品,又向企业供应商品的客户,系统通过特殊的选项进行管理,此类客户既可以在销售管理模块中被引用,也可以在采购管理模块中被引用,但是以客户作为主身份进行核算,账务处理时采用的会计科目为“应收账款”。
操作指南:
1. 单击[编辑]→[新增]选项,打开“客户资料”编辑窗口(如图):

2. 客户简称:在“单位简称”编辑框录入客户的名称缩写,该名称将作为往来明细科目的名称,长度为64位;
3. 单位编码:可以录入包括汉字、字母、数字、符号在内的代号,长度为32位;
提示
-单位简称及单位编码必须录入,不能为空,且编码不能与供应商编码重复。
-如果用户在创建账套时选择了“进销存系统与账务系统相结合使用”,在初始化阶段录入客户资料时,系统会根据录入的先后顺序、简称以及明细会计科目的长度来自动定义往来科目的明细科目代码及名称。
4. 往来单位的编辑内容分为“基本信息”、“其他信息”、“供销货品”等页面,其中:
(1) “基本信息”页面,可以录入该往来单位的常用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该往来单位的所属地区、全称、跟踪部门、业务员、客户等级、联系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地址、助记码、会员卡号(用于积分或享受会员价)等等;本页面还有几个较为特殊的选项,以下分别予以说明:
-现金往来单位:带有此标志的客户没有应收应付额发生,并只能在[现款采购]、[现款销售]中被引用,在业务与财务结合使用的情况下,此类往来单位将不作为会计往来核算科目的二级科目;
-同时核算供应商:有些客户既向企业购买商品同时也向企业销售商品,因而具有双重身份,这时可以在确定其主身份为客户之后,还可以将其设为另一个辅助身份 ——供应商,这样便于实现特殊的业务处理,比如在采购模块的单据和销售模块的单据都可以选择这类双重身份的客户;
-客户等级:系统提供“1~5”共5个级别,默认为“1”,可修改;当账套选项中,价格跟踪方式为“跟踪批发价”时,可按客户的等级及默认仓库取货品资料中该仓库该等级的单价;
【提示】
<应收款单>、<往来核销>只可以按照客户的主身份进行业务处理。
(2) “其他信息”页面可录入有关该客户的附加信息(如图),包括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纳税号、信用金额、备注、E_mail、网址、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等,其中有几个特殊的项目需要说明一下:
-“信用金额”是企业向该往来单位赊销的最大额度。当赊销额超过该额度时,每次销售开单系统都将给予提示;
-“默认发票类型”和“默认收付款方式”设置好之后,在编辑单据时,系统会自动选择默认的发票类型和收付款方式;
-分支机构:系统提供所有分支资料选项,可以选择非末级分支,默认当前操作员所在分支,不可为空;
-“E_mail”则作为销售协同的一种方式,如果需要在业务处理完毕时向相关客户发送包含业务数据的邮件时,此处应设置该客户的E_mail。

(3) “供销货品”页面可由用户定义该客户经常发生的采购或销售货品,此外还提供两个选项,由此可以设定是否在编辑单据时将该往来单位经常发生的货品自动代入单据中,当选项打勾时,系统即可将此页面中的货品编码、名称、规格、数量等数据自动代入单据中;

5. 初始化数据的录入:如果新增的客户资料在账套开账前已发生往来业务,并且账目还未结清,则需在“客户往来款初始化”模块中录入应收/预收金额。
【提示】 -在使用移动服务功能时,如果需要将该资料下载到移动客户端使用,请勾选“移动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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